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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中的幽默表现

2017-12-25 03:15:59
    我所理解的“幽默”的涵义是:逗人快乐,诙谐而怪诞。它在各种艺术领域都有一席之地,不例外,在广告设计中也常被作为设计创意的一种方法。幽默作为美学范畴可有两层内容。一是现实人生中丰富的喜剧性内容的发掘和表现。二是既有艺术价值,又能引人发笑。正由于这些特点,才为广告设计者所重视。广告创作中通过幽默的情趣,使消费者在欢笑中自然而然地接受某种商业或文化信息,从而减少人们对广告所持的逆反心理,增强了广告的感染力。展台设计,看似和广告幽默没有实际联系,其实不然,展厅的最终目的还是提高观看者的体验度,所以如果设计师能在展厅设计中融入幽默诙谐的情调,会给观看者带来平易近人、易于接受的体验。
    一般来说,通过下述几种手段可造成幽默的意境:
    ①移植——把在某种气氛中显得十分协调的情节或画面转移到另一个迥然不同的场合中去,形成一种奇怪而陌生的趣味感。
    ②超常夸张——通过想象扩大事物的特征,超常规的夸张,在这一过程中使人感觉到想象与现实的距离
    ③颠倒——把正常状态下的人或物的关系,包括先后、大小、上下、多少,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的关系等在一定条件下颠倒位置,使人们在反常的空间状态下哑然失笑。
    ④寓意——并不是直接表现商品,而是通过其他形象大胆,巧妙的寓意,既有趣又增强了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好的效果。
    上述这些方法可使我们找到不相干的对比双方的媒介,一个形态上或意义上的共同点,给对比因素的相遇安排一个空间,在对比中使本来平凡的事物产生不平凡的广告效果,使消费者觉得格外新奇,在此气氛下享受幽默的乐趣。(X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