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优秀的
产品展厅设计方案中,灯光照明的效果表现占了很大一部分权重,那么如何做好产品展厅中的照明设计呢,今天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产品展厅设计中常用的四种照明手段:
一、整体照明
指的是整个展示现场的空间照明,又被称为是“基本照明”。通常采用均匀、漫射或间接型的光源照明,也可根据展示场所具体特征采用自然光,加重点区域人工光配合照明。整体照明的照度一般不能太强,只在重点部位作出突出的照明。除了某些区域的整体照明不宜超过展示区域的照明,通常基础照明与展品照明的亮度对比以为1:3为适宜。基本照明奠定了产品展厅设计的基调与氛围,能让观展者在更短的时间内地融入到
展示设计中去。
二、局部照明
又称重点照明。与整体照明对比,整体照明是整个产品展厅设计涵盖范围内的全面基本照明,而局部重点照明更有明确的目的性,为更好地突出展品。
三、全封闭式展柜的照明
产品展厅设计中展柜的作用和重要,展柜的亮度应是基本照明的3-4倍。一般采取顶部照明方法,光源设在顶部照明方法,光源设在顶部,用均光片磨砂玻璃均匀光源,采用透光式的光源、上下凹槽隐光灯型光源等,并避免出现炫光,要考虑散热处理。
四、垂直照明
此种方式主要用于平面展板及绘画作品或文字说明等照明。常规是采用设置在展区主上方的射灯和卧槽灯,也可以运用灯箱的效果。对于产品展厅设计来说,最核心的部分还是要展示的展品。二者对比,前者聚光效果更加强烈,适合展品的照明:后者光线柔和,适合文字说明。展台实物应显示其立体效果,最好采用聚光灯或射灯,通常可在展台上方设置面光灯,滑轨射灯灯光的光源不宜太平均,尤其在重点区域应有所侧重。一般以侧逆光来强调展品的立体感,以突出其主体展示效果。对一些特殊的展台可采用内置灯照明形式,以突出展品的质量和品位。为
展台设计而布置的垂直照明,重点放在展台和展品上,可以说是最直接有效的灯光辅助手段。
如果设计师朋友们能够吃透这四种常用的照明表现方式,那么定可以再未来的
展示设计活动中大展身手。(焦舟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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