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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形象设计≠企业营销策划

2017-12-19 07:52:17
    一个企业如果成功地导入企业形象设计,对企业的营销方式,营销成果都将带来极大的好处,从而给企业增进效益,但这并不等于CIS设计与营销等同。企业选择导入CIS往往出于营销能够再上台阶的目的,把CIS仅看作是公关策划的一种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贬低了CIS的功能。
    CIS是通过一系列形象设计,包括标识系统设计在内的道德形象、信誉形象、服务形象、社区形象、慈善形象、环境形象等整体设计,将企业的经营理念、行为规程和模式有序地传达给社会公众,并被社会公众认知、认同和内化。营销策划是通过设计各种方式引导产品和劳务从生产者到达消费者或用户手中的社会过程。从两者的概念上我们可以做以下区分:
    1、设计的目的不同:营销策划的目的是让消费者购买企业的产品或享用企业提供的服务。企业形象设计的目的是要让公众(不仅仅是消费者)对企业形象有区别于其他企业的认知、认同,进而升华为一种值得尊敬和信赖的感觉,这显然要困难得多。如果前者的目的是一种量的满足,那么后者的目的是一种质的感受。企业家和企业无一例外地关注营销策划的目的所能达到的效果,因为这是企业获得利益的关键所在。但精明的企业家不会因为眼前的利益而过分关注营销策划所能达到的目的,他们会把眼光放得较远,未来五年、十年甚至几十年企业的持续发展,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这也是企业形象设计的魅力所在,也是越来越多的企业被卷入CIS的原因之一。
    2、设计的客体不同:所谓设计的客体,即接受设计的个人、群体和社会组织。营销策划根据消费者的需要、欲望展开,消费者外显的、潜在的需要和欲望都是策划研究的主题,所以消费者是营销策划的客体。企业形象设计的各项内容都是为企业量体裁衣制作的,虽然最终将向公众推出全新的形象,但企业形象设计的最初接受者是企业。企业的产品、文化、规模、领导人和员工及企业的前景是设计者需要深刻了解的,设计成果是企业各个组成部分的延伸、拓展和美化,享用者首先是企业,其次才是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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